金融業辦理限額支票及限額保證支票存款業務辦法 第 9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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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額支票正面應加印「本支票金額不得超過新台幣伍萬元」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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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所提到的法條,金融業辦理限額支票及限額保證支票存款業務辦法第9條規定,限額支票的正面必須印有「本支票金額不得超過新台幣伍萬元」字樣。 範例: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最新公告的《金融業辦理限額支票及限額保證支票存款業務辦法》,限額支票的正面應該印有「本支票金額不得超過新台幣伍萬元」字樣。例如,如果一張限額支票的面額超過了新台幣伍萬元,則該支票就不符合法條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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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