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 · 學習⚖️ 募資 · 終極解密起訴書到底怎麼寫前資深檢察官陳樂樂律師|偵查佈局 → 起訴書 → 法庭攻防|完整章節解析看課程大綱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教育部學術審議委員會組織條例7

快速跳轉

學術審議委員會每半年舉行會議一次,由教育部部長為主席,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教育部學術審議委員會組織條例第7條的規定,學術審議委員會每半年舉行會議一次,並由教育部部長擔任主席。在必要的情況下,學術審議委員會也可以召開臨時會議。這表示該委員會每年至少舉行兩次會議,由教育部部長負責主持。學術審議委員會的會議宗旨在於討論學術相關議題並提供專業建議,以協助教育部在學術領域中作出明智的決策。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教育部學術審議委員會組織條例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教育部學術審議委員會組織條例第 7 條規定:「學術審議委員會每半年舉行會議一次,由教育部部長為主席,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教育部學術審議委員會組織條例第 7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