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暫行組織規程 第 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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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處掌理下列事項: 一、國家人權博物館籌設之總體規劃。 二、人權史料、相關文物之蒐集、研究、典藏、保存及維護。 三、人權展覽及相關推廣業務之策辦。 四、人權組織團體及相關博物館之交流。 五、景美、綠島人權文化園區之營運管理。 六、其他有關國家人權博物館籌設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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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据繁體中文問題,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暫行組織規程第2條的掌理事項包括: 一、國家人權博物館籌設之總體規劃。 根据《文化部国家人权博物馆暂行组织规程》第2条,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的主要职责之一是负责國家人權博物館的整体规划。这包括确定博物馆的定位、目标、规模、展示内容等方面的规划。 二、人權史料、相關文物之蒐集、研究、典藏、保存及維護。 根据《文化部国家人权博物馆暂行组织规程》第2条,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还负责收集、研究、典藏、保存和维护与人权相关的历史资料和文物。这包括人权历史文献、相关展品、照片、文件等等。这些文物和资料的保护和保存对于了解和研究人权历史具有重要意义。 三、人權展覽及相關推廣業務之策办。 根据《文化部国家人权博物馆暂行组织规程》第2条,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还负责策划和组织人权展览以及相关的推广活动。这包括策划展览主题、制作展品、组织巡展等。通过展览和推广活动,可以向公众传达和推广人权的概念和价值观。 四、人權組織團體及相關博物館之交流。 根据《文化部国家人权博物馆暂行组织规程》第2条,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还负责与其他人权组织和相关博物馆进行交流与合作。这包括与其他人权研究机构、组织团体以及国内外的人权博物馆进行交流、合作和学术互动。 五、景美、綠島人權文化園區之營運管理。 根据《文化部国家人权博物馆暂行组织规程》第2条,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还负责景美和綠島人權文化園區的运营管理。这包括对文化園區的规划、设施的维护、活动的组织和营销等方面工作。 六、其他有關國家人權博物館籌設事項。 根据《文化部国家人权博物馆暂行组织规程》第2条,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还负责其他与国家人权博物馆籌設相关的事项。这些其他事项包括人权教育、公共服务、学术研究等方面的工作。 【參考資料】 - 文化部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暫行組織規程 (最新修正日期:2018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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