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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主管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家長會設置辦法2

  1. 1.本辦法所定高級中等學校(以下簡稱學校),其範圍如下: 一、國立高級中等學校及其附設之國民中學部、國民小學部、進修部。 二、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主管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及私立大學附屬高級中等學校,及其附設之國民中學部、國民小學部、進修部。 三、國立大專校院之下列學校或部: (一)附設高級中等學校部、國民中學部、國民小學部。 (二)附屬高級中等學校及其附設之國民中學部、國民小學部、進修部。
  2. 2.前項學校附設或附屬幼兒園之家長會,併入該校家長會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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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主管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家長會設置辦法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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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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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教育部主管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家長會設置辦法第 2 條規定:「本辦法所定高級中等學校(以下簡稱學校),其範圍如下: 一、國立高級中等學校及其附設之國民中學部、…」(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