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中心之業務範圍如下: 一、規劃及推動政府機關(構)資通安全防護機制。 二、協助政府機關(構)重大資通安全事件應變處置。 三、支援具有特殊敏感性之政府機關(構)資通安全防護工作。 四、規劃及支援國家關鍵基礎設施之資通安全防護。 五、規劃及協助政府機關(構)培育資通安全人才;推廣全民資通安全意識。 六、推動資通安全科技之研發、整合、應用及國際合作交流。 七、支援產業資通安全重大發展策略之需求。 八、其他與資通安全科技相關之業務。
國家資通安全科技中心的業務範圍根據《國家資通安全科技中心設置條例》第3條的規定包括以下內容: 1. 規劃及推動政府機關(構)的資通安全防護機制。 2. 協助政府機關(構)應對重大資通安全事件。 3. 支援具有特殊敏感性的政府機關(構)的資通安全防護工作。 4. 規劃及支援國家關鍵基礎設施的資通安全防護。 5. 規劃及協助政府機關(構)培育資通安全人才,並推廣全民資通安全意識。 6. 推動資通安全科技的研發、整合、應用及國際合作交流。 7. 支援產業資通安全重大發展策略的需求。 8. 其他與資通安全科技相關的業務。 根據以上資訊,國家資通安全科技中心的業務範圍相當廣泛,涵蓋了政府機關、國家基礎設施和產業等多個領域的資通安全工作。該中心將負責規劃、推動、協助和支援相關工作,同時也將促進資通安全科技的研發、應用和國際間的合作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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