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中心經費來源如下: 一、政府之核撥及捐(補)助。 二、國內外公私立機構、團體及個人之捐贈。 三、受託研究及提供服務之收入。 四、其他收入。 前項第二款之捐贈,視同對政府之捐贈。
根據國家資通安全科技中心設置條例第4條的規定,該中心的經費來源包括政府核撥及補助款、國內外公私立機構、團體及個人的捐贈款、受託研究及提供服務的收入,以及其他收入。其中,第二款所提到的捐贈款應視同對政府的捐贈。這意味著該中心可以從以上來源獲得經費用於運作、研究和提供相關服務。 (參考資料:國家資通安全科技中心設置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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