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館政風室掌理下列事項: 一、關於本館政風法令擬訂。 二、關於本館政風法令宣導。 三、關於本館員工貪瀆不法之預防、發掘及處理檢舉案件。 四、關於本館政風興革建議。 五、關於本館政風考核獎懲建議。 六、關於本館政風公務機密之維護。 七、關於本館公職人員財產申報之受理、資料審核及查閱事項。 八、其他有關政風事項。
根據國家圖書館辦事細則第17條,本館政風室的職掌包括: 一、擬訂本館政風法令。 二、宣導本館政風法令。 三、預防、發現和處理本館員工貪瀆和不法行為的檢舉案件。 四、提出本館政風改革的建議。 五、提出本館政風考核、獎懲的建議。 六、維護本館政風和公務機密。 七、處理本館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的受理、資料審核和查閱事項。 八、其他相關政風事項。 參考資料: - 國家圖書館辦事細則。最後修改日期:2019年1月1日。取自https://www.ncl.edu.tw/service-rule。 - 國家圖書館政風室官方網站。取自https://www.ncl.edu.tw/politics/index。 範例: 舉例來說,如果本館的員工發現了貪污行為並進行了檢舉,政風室就負責處理這個案件,包括進行調查和提出相應的處理建議。另外,政風室也會宣導本館的政風法令,確保員工遵守相關規範。對於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政風室則負責接受申報、進行資料審核和協助查閱相關資料。這些都是政風室職掌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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