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財團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建立會計制度實施辦法 第 26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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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會計佐理員,應就具有會計專業知識之人員遴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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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學校財團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建立會計制度實施辦法第26條,學校財團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的會計佐理員需要具備會計專業知識。這意味著學校在聘用會計佐理員時,應該考慮其具備的專業背景和知識,以確保學校的會計工作能夠正確進行。 例如,一所私立學校需要聘用一名會計佐理員來處理其財務事務。學校委託人力資源部門搜尋符合條件的候選人,並要求應聘者出示相關的會計專業學歷和經驗。經過面試和選拔程序後,該學校最終選擇了一位具有會計專業知識和經驗的候選人作為會計佐理員。這樣,該學校可以確保其財務工作能夠在專業人員的指導和支持下合法、準確地進行。
- 法人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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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