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財團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建立會計制度實施辦法 第 6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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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會計年度,比照學年度自每年八月一日開始,至次年七月三十一日終了,並以年度開始日之中華民國紀元年次為其會計年度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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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學校財團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建立會計制度實施辦法第6條,學校財團法人及所設的私立學校的會計年度是從每年的8月1日開始,到次年的7月31日結束。此外,會計年度的名稱是以中華民國的年份來表示。這個條文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規範學校財務的管理和報表的準備,以確保財務資訊的正確性和一致性。 例如,如果是2022年8月1日到2023年7月31日的會計年度,則會計年度的名稱為「中華民國111年度」。在這個會計年度內,學校財務的所有相關事務,包括記帳、報表準備和財務分析,都應該按照該條文的規定進行。
- 法人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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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