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財團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建立會計制度實施辦法 第 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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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私立學校建立會計制度實施辦法第5條的規定,如果私立學校有附屬機構或相關事業對外營業行為,則需要另行建立會計制度。這個會計制度的建立需要經過學校校務會議和學校法人董事會的通過,然後才可以實施。這意味著學校需要根據自己的需要和情況,制定一套符合其特定營業行為的會計制度,並且經過相應的審議程序後才能生效。這樣的規定旨在確保私立學校在對外營業行為方面的財務管理和報告能夠符合相應的法律要求和監管標準。
- 第五十條條文
- 法人名詞
- 私立學校法 第 50 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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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