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各級學校學生學年學期假期辦法 第 8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第四條所列各種假期起訖日期,各級學校不得任意變更。但依下列原因及方式調整者,不在此限: 一、大專校院:因教學需要調整,報本部備查。 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一)因春節假期或其他需要,由本部會商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後,予以調整。 (二)因氣候或因應地方性特殊需要,經學校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事先報本部後,予以調整。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