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中等學校及國民小學教科圖書儀器教具審查規則13

快速跳轉

審定之教科圖書、儀器及教具,除屬於職業學校專業科目者,有效期限為四年;國民小學各科教科用書得定試用本有效期限為一年外,其餘有效期限均為六年,期滿如欲繼續發行,應先行修訂或改製,於五個月前再送審查。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上述資料,中等學校及國民小學教科圖書儀器教具審查規則第13條規定,經審定之教科圖書、儀器及教具的有效期限根據不同類別而定。具體而言,屬於職業學校專業科目的教科圖書、儀器及教具的有效期限為四年。而國民小學各科的教科用書則可以定試用本,有效期限為一年,其他教科圖書、儀器及教具的有效期限則為六年。當有效期限到期,如果希望繼續發行,則需要在五個月之前進行修訂或改製,並再次送審查。 根據教育部的《國民中小學教科書採購基準》,國民小學教科圖書的有效期限為六年,但其中各科教科用書可定試用本,有效期限為一年。這表示在該年的教學實施中,學校可以先試用這些教科用書,收集教師和學生的意見,並根據審查的結果進行修改和修訂。如果國民小學希望在試用期結束後繼續使用這些教科用書,則需要在五個月前再次進行審查。 相關參考資料: - 教育部,「國民中小學教科書採購基準」,《教育部公告》,2018年3月26日,取自 https://www.naer.edu.tw/ezfiles/0/1000/attach/64/pta_81556_6797103_10549.docx

  • 審定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中等學校及國民小學教科圖書儀器教具審查規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中等學校及國民小學教科圖書儀器教具審查規則第 13 條規定:「經審定之教科圖書、儀器及教具,除屬於職業學校專業科目者,有效期限為四年;國民小學各科教科用書得定…」(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中等學校及國民小學教科圖書儀器教具審查規則第 13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