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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東生活美學館規費收費標準
第 2 條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附件:
附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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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東生活美學館(以下簡稱本館)執行場地設備管理,應
徵收
規費
,其範圍包含禮堂、視聽教室、音樂教室、研習教室、藝術廣場、舞蹈研習室、中庭廣場等。
前項場地設備之收費標準及使用注意事項如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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