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國立臺東生活美學館規費收費標準 第 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附件:
  1. 國立臺東生活美學館(以下簡稱本館)執行場地設備管理,應徵收規費,其範圍包含禮堂、視聽教室、音樂教室、研習教室、藝術廣場、舞蹈研習室、中庭廣場等。
  2. 前項場地設備之收費標準及使用注意事項如附表。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