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兒童及少年受安置輔導或感化教育之學籍轉銜及復學辦法7

快速跳轉
  1. 1.教育部應會同法務部、衛生福利部組成兒童及少年學籍轉銜及復學教育協調小組,辦理下列事項: 一、協調學籍轉銜及復學合作學校名單。 二、處理爭議個案。 三、建立個案安置輔導指標,提供少年法院個案審理裁定處遇之參據。 四、處理第九條所定獎懲事宜。 五、其他轉銜及復學相關事項。
  2. 2.前項協調小組置委員十三人至二十一人,其中一人為召集人,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署長擔任;其餘委員,就直轄市、縣(市)教育與社政主管機關代表、安置輔導機構或感化教育機構首長及專家學者聘(派)兼之。任一性別委員人數不得少於委員總數三分之一。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兒童及少年受安置輔導或感化教育之學籍轉銜及復學辦法第 7 條,教育部應會同法務部、衛生福利部組成兒童及少年學籍轉銜及復學教育協調小組,負責協調以下事項: 1. 協調學籍轉銜及復學合作學校名單:該協調小組負責確定合適的學校,協助兒童及少年從安置輔導或感化教育機構轉學或復學。 2. 處理爭議個案:該協調小組負責處理與學籍轉銜及復學相關的爭議個案,確保公正和合理的解決方法。 3. 建立個案安置輔導檢核指標:該協調小組負責建立個案安置輔導檢核指標,以提供少年法院在審理裁定處遇時的參考依據。 4. 處理獎懲事宜:該協調小組負責處理與學籍轉銜及復學相關的獎懲事宜,確保相關規定的執行。 5. 其他轉銜及復學相關事項:該協調小組還負責處理其他與學籍轉銜及復學相關的事項。 協調小組由十三人至二十一人組成,其中一人為召集人,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署長擔任。其他委員包括直轄市、縣(市)教育與社政主管機關代表、安置輔導機構或感化教育機構首長及專家學者。要求委員中至少三分之一為同一性別。這些委員負責共同討論並決定相關事項。 這些資訊來自於兒童及少年受安置輔導或感化教育之學籍轉銜及復學辦法本身。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兒童及少年受安置輔導或感化教育之學籍轉銜及復學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兒童及少年受安置輔導或感化教育之學籍轉銜及復學辦法第 7 條規定:「教育部應會同法務部、衛生福利部組成兒童及少年學籍轉銜及復學教育協調小組,辦理下列事項: 一、協調…」(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兒童及少年受安置輔導或感化教育之學籍轉銜及復學辦法第 7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