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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全國法規

大學及獨立學院學生學籍規則 第 50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僑生、外國學生、蒙藏生、山地族籍學生、視障聽障學生、派外人員子女學生及大陸地區來臺學生,學期學業成績不及格科目之學分數,達該學期修習學分總數三分之二者,應令退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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