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予學位之軍警院校學生及華僑學生學籍處理,除法令別有規定外,準用本規則之規定。
根據大學及獨立學院學生學籍規則第49條的規定,軍警院校學生及華僑學生的學籍處理,除非法令另有規定,否則適用該規則中的相關規定。此條規定了軍警院校學生和華僑學生在學籍處理方面的特殊情況,但需要參考相關法令是否有其他規定。根據此條規定,這些學生的學籍處理將受到大學及獨立學院學生學籍規則的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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