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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科以上學校原住民相關院所系科學位學程或專班設立標準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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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專科以上學校應以現有之院、所、系、科、學位學程,申請設立原住民專班,或衡酌現有師資、教學設備、空間或相關資源,申請設立跨院、所、系、科、學位學程之原住民專班。
  2. 2.前項原住民專班,以招收具原住民身分之學生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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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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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住民名詞
  • 衡酌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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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科以上學校原住民相關院所系科學位學程或專班設立標準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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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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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專科以上學校原住民相關院所系科學位學程或專班設立標準第 4 條規定:「專科以上學校應以現有之院、所、系、科、學位學程,申請設立原住民專班,或衡酌現有師資、教學設備、空…」(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專科以上學校原住民相關院所系科學位學程或專班設立標準第 4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