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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科學校專業及技術教師遴聘辦法 第 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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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本辦法所定專科學校,包括專科學校及科技大學、技術學院、軍警學校附設之專科部。
  2. 2.本辦法所稱專業及技術教師,指其專長或技術,足以擔任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教學之教師。

深度解讀

專科學校專業及技術教師遴聘辦法第2條中規定,該辦法所指的專科學校包括專科學校及科技大學、技術學院、軍警學校附設之專科部。 此外,該辦法中所稱專業及技術教師指的是擁有足夠專長或技術能力,能夠擔任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教學的教師。 舉例來說,如果一位教師具有豐富的專業知識和技術能力,並能夠在專科學校的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中進行教學,那麼他就可以被視為專業及技術教師。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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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專科學校專業及技術教師遴聘辦法第 2 條規定:「本辦法所定專科學校,包括專科學校及科技大學、技術學院、軍警學校附設之專科部。本辦法所稱專業及技術…」(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專科學校專業及技術教師遴聘辦法第 2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