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16條的第1項規定,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附設專業群科及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專門學程可以為培育特定產業基層技術人力,提出專案擬訂計畫。這些專班需要先經過學校主管機關核定後才能辦理。 根據第2項規定,這些專班不受高級中等教育法第六章、第七章關於學生資格、入學方式、就學區劃分、課程及學習評量規定的限制。這意味著專班的學生資格、入學方式、就學區劃分、課程安排以及學習評量方法可能與一般的高中不完全相同。 參考資料: - 教育部辦理技職教育專案班管理要點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060068 - 技術及職業教育法 (最新修訂日期:2021/07/28)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060073
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附設專業群科及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專門學程為培育特定產業基層技術人力,得專案擬訂計畫,報學校主管機關核定後辦理專班。 前項專班不受高級中等教育法第六章、第七章關於學生資格、入學方式、就學區劃分、課程及學習評量規定之限制。
立法理由一、為發揚技職教育「做中學、學中做」務實致用之特色,兼顧學生就學、就業並培育特定產業所需基層人才,於第一項定明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附設專業群科及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專門學程,得專案擬訂計畫,報主管機關核定後辦理專班。 二、第二項定明第一項之專班不受高級中等教育法第六章、第七章關於學生資格、入學方式、就學區劃分、課程及學習評量規定之限制,以發揮其功能。
一、為發揚技職教育「做中學、學中做」務實致用之特色,兼顧學生就學、就業並培育特定產業所需基層人才,於第一項定明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附設專業群科及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專門學程,得專案擬訂計畫,報主管機關核定後辦理專班。 二、第二項定明第一項之專班不受高級中等教育法第六章、第七章關於學生資格、入學方式、就學區劃分、課程及學習評量規定之限制,以發揮其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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