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24條規定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師資職前教育課程的內容。根據這條法規的第1項,職業教育與訓練、以及生涯規劃相關科目應該列為必修學分。此外,根據第2項,高級中等學校職業群科的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中應包括至少十八小時的業界實習。這些實習由師資培育大學來安排。 來源: 技術及職業教育法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應將職業教育與訓練、生涯規劃相關科目列為必修學分。 高級中等學校職業群科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應包括時數至少十八小時之業界實習,由師資培育大學安排之。
立法理由一、依師資培育法第七條第二項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應包括普通課程、專門課程、教育專業課程及教育實習課程。為促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對技職教育有一定之認識,爰於第一項定明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應將職業教育與訓練、生涯規劃相關科目,列為必修學分,以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認識技職教育,俾協助學生選擇合適之升學進路。 二、第二項定明高級中等學校職業群科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應包括時數至少十八小時之業界實習,由師資培育大學安排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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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師資培育法第七條第二項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應包括普通課程、專門課程、教育專業課程及教育實習課程。為促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對技職教育有一定之認識,爰於第一項定明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應將職業教育與訓練、生涯規劃相關科目,列為必修學分,以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認識技職教育,俾協助學生選擇合適之升學進路。 二、第二項定明高級中等學校職業群科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應包括時數至少十八小時之業界實習,由師資培育大學安排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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