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 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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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設定,這條法規是關於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休基金的收支、保管和運用辦法的第2條。根據這條法規,這個基金屬於預算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所定的特種基金,並且是由教育部作為主管機關來編制相關單位的預算。根據資料中的這條法規相關內容,我們得到的範例是該基金由教育部作為主管機關來編制相關單位的預算。
- 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條文
- 主管機關名詞
- 預算法 第 4 條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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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