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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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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有轉科(學程)之需求者,得向學校申請適性轉科(學程);學校於受理申請後,應予適性輔導;其轉科(學程)與輔導流程之程序及方式,由學校定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第13條,學生若有轉科(學程)的需求,可以向學校提出申請。學校在接受申請後,應該提供相應的適性輔導。轉科(學程)的程序和方式應由學校自行制定。 這表示學生在想要轉科(學程)時,必須先向學校提出申請。學校則有責任提供適性輔導,以幫助學生進行順利的轉科(學程)過程。學校可以制定自己的流程和方式來進行這些轉科(學程)的相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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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第 13 條規定:「學生有轉科(學程)之需求者,得向學校申請適性轉科(學程);學校於受理申請後,應予適性輔導;其轉科…」(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第 13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