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每週教學節數標準 第 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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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經本部核定設立之科學班,其班主任之每週基本教學節數為七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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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每週教學節數標準第 7 條規定,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經本部核定設立之科學班,其班主任之每週基本教學節數為七節。 參考資料: 1. 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每週教學節數標準(教育部) 根據教育部所公布的《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每週教學節數標準》,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經本部核定設立的科學班,其班主任每週基本教學節數為七節。 範例: 例如,國立某高級中等學校設有一個科學班,根據教育部的標準,這個科學班的班主任每週應有七節的基本教學節數。
- 核定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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