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高級中等學校實習課程績效評量辦法6

快速跳轉
  1. 1.受託機構應依下列原則及程序實施本評量: 一、組成評量小組,統籌整體評量事宜。 二、訂定評量實施計畫,包括評量項目、基準(指標)、程序、結果、申復、申訴、評量委員資格、講習、倫理、迴避及其他相關事項,經評量小組通過及學校主管機關核定後,於辦理評量六個月前公告之。 三、評量實施前,應辦理評量說明會,向受評量之學校詳細說明。 四、評量實施前,應辦理評量委員評量說明會。 五、評量結束後,應於三個月內完成評量報告初稿,並經評量小組通過後,送達各受評量學校。 六、對評量報告初稿不服之受評量學校,於評量報告初稿送達後十四日內,得向受託機構提出申復;受託機構應自受理申復之日起一個月內完成申復審查。申復有理由者,受託機構應請評量小組修正評量報告初稿;申復無理由者,維持評量報告初稿,並完成評量報告書及評量結果。 七、評量報告書及評量結果經學校主管機關核定後公布,並送達受評量學校。 八、對評量報告書及評量結果不服之受評量學校,於評量報告書及評量結果送達後十四日內,得向學校主管機關提出申訴;各該學校主管機關應自受理申訴之日起一個月內完成申訴審查。申訴有理由者,應請受託機構轉知評量小組修正評量報告書及評量結果,經各該學校主管機關核定後公布。 九、參與評量相關人員對評量工作所獲取之各項資訊,應負保密義務,不得公開。
  2. 2.前項第二款評量委員,由受託機構遴聘,其組成應包括學者專家、教師團體、家長團體、學校及機關代表;其任一性別委員人數,不得少於委員總數三分之一。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高級中等學校實習課程績效評量辦法第6條的內容涉及評量辦法的實施原則和程序。根據該法條,受託機構需要按照以下原則和程序進行評量: 1. 組成評量小組,統籌整體評量事宜。 2. 訂定評量實施計畫,包括評量項目、基準(指標)、程序、結果、申復、申訴、評量委員資格、講習、倫理、迴避及其他相關事項,經評量小組通過及學校主管機關核定後,於辦理評量六個月前公告之。 3. 評量實施前,應辦理評量說明會,向受評量之學校詳細說明。 4. 評量實施前,應辦理評量委員評量說明會。 5. 評量結束後,應於三個月內完成評量報告初稿,並經評量小組通過後,送達各受評量學校。 6. 對評量報告初稿不服之受評量學校,於評量報告初稿送達後十四日內,得向受託機構提出申復;受託機構應自受理申復之日起一個月內完成申復審查。申復有理由者,受託機構應請評量小組修正評量報告初稿;申復無理由者,維持評量報告初稿,並完成評量報告書及評量結果。 7. 評量報告書及評量結果經學校主管機關核定後公布,並送達受評量學校。 8. 對評量報告書及評量結果不服之受評量學校,於評量報告書及評量結果送達後十四日內,得向學校主管機關提出申訴;各該學校主管機關應自受理申訴之日起一個月內完成申訴審查。申訴有理由者,應請受託機構轉知評量小組修正評量報告書及評量結果,經各該學校主管機關核定後公布。 9. 參與評量相關人員對評量工作所獲取之各項資訊,應負保密義務,不得公開。 根據上述法條,實習課程績效評量的進行需要遵循一系列的程序和原則,包括組成評量小組、訂定評量計劃、舉辦評量說明會、進行評量審查和修正、公布評量結果等。評量報告和結果的核定和公布過程中,也提供了申復和申訴的機會。與該法條相關的參考資料可以是《高級中等學校實習課程績效評量辦法》,該辦法即為確保績效評量進行規範化和公正性的相關指引文件。 這條法規的具體內容確保了評量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使受評量學校有申復和申訴的機會,同時要求參與評量的人員保持評量資訊的保密性。這一法規的目的在於確保實習課程評量的公正性和有效性,並確保學生能夠獲得優質的實習教育。 舉例來說,根據該法條中的第2款,評量委員的組成應包括學者專家、教師團體、家長團體、學校及機關代表。例如,在評量委員中應該能夠找到相關學科領域的專家,他們可以提供具有專業性的評量意見和建議。參考資料可以是學科相關的專業組織或學術機構的指導意見,以及教育部門的相關指南和規定。 以上是根據可提供的參考資料對高級中等學校實習課程績效評量辦法第6條進行的逐條釋義,以及相關資料的範例解釋。請注意,這僅僅是一個簡單的解釋,實際的法律解釋可能需要參考更多相關法律和法規。

  • 申復名詞
  • 主管機關名詞
  • 核定名詞
  • 送達名詞
  • 復審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高級中等學校實習課程績效評量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高級中等學校實習課程績效評量辦法第 6 條規定:「受託機構應依下列原則及程序實施本評量: 一、組成評量小組,統籌整體評量事宜。 二、訂定評量實施計…」(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高級中等學校實習課程績效評量辦法第 6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