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團體課程綱要草案提案及處理辦法 第 8 條
快速跳轉
本部於受理教育團體提交之課程綱要草案後,併案送課程審議會審議。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教育團體提交的課程綱要草案,經教育部受理後,會一併送交課程審議會進行審議。 資料來源: 《教育團體教科書及課程綱要申報送核具作業要點》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教育團體課程綱要草案提案及處理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