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學生及教保服務機構幼兒團體保險效力理賠補助及管理辦法 第 1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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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未規定事項,依本保險保險單所載保險條款之約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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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學生及教保服務機構幼兒團體保險效力理賠補助及管理辦法第 15 條規定,本辦法未規定的事項,應依該保險單所載保險條款的約定辦理。根據這條規定,如果在該辦法中沒有明確規定的事項,則應依照該保險單中所載的保險條款約定進行處理。這意味著對於該辦法未涵蓋的情況,必須參考具體保險單的內容來判斷相應的規定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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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