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國民中學技藝教育實施辦法11

快速跳轉
  1. 1.國民中學對參加技藝教育之學生,應加強輔導。
  2. 2.學生因適應不良或生涯發展需求,得經遴輔會同意後,退出或參加技藝教育;國民中學採專班上課者,應檢附遴輔會會議紀錄,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國民中學不得因此要求增班。
  3. 3.退出技藝教育之學生,應回原班級上課;以第七條第三項但書方式辦理者,學校應以抽籤或電腦亂數方式調整班級。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國民中學技藝教育實施辦法第11條的規定: 1. 國民中學對參加技藝教育的學生應加強輔導。這意味著學校有責任為參與技藝教育的學生提供更多輔導支援。 2. 學生如果適應不良或有生涯發展需求,可以在經過遴輔會同意後退出或參加技藝教育。如果學校選擇在專班上課,需要提供遴輔會會議紀錄,並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根據這條規定,學校不可以因此要求增加班級數量。 3. 退出技藝教育的學生應該回到原來的班級上課。如果學校採用第七條第三項但書的方式來調整班級,學校需要以抽籤或電腦亂數的方式進行調整。 參考資料: - 國民中學技藝教育實施辦法(教育部公告,2013年) - 國民中學技藝教育實施辦法修正草案說明(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2013年)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國民中學技藝教育實施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國民中學技藝教育實施辦法第 11 條規定:「國民中學對參加技藝教育之學生,應加強輔導。學生因適應不良或生涯發展需求,得經遴輔會同意後,退出或…」(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國民中學技藝教育實施辦法第 11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