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 第 21-1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私立課後照顧班辦理本服務之收費基準,準用第二十條第一項第一款公立課後照顧班學校自辦規定。
  2. 私立課後照顧班辦理本服務之支應項目及收支方式,準用前條規定。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