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辦法 第 1 條
本辦法依特殊教育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九條第二項及第四十六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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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教育法法規
- 第十九條第二項及第四十六條第二項條文
- 特殊教育法 第 19 條條文
- 特殊教育法 第 46 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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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