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準則 第 29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補習班應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其投保範圍及最低投保金額如下: 一、身體傷亡:每一個人新臺幣二百萬元;每一事故新臺幣一千萬元。 二、財產損失:每一事故新臺幣二百萬元。 三、保險期間總保險金額:新臺幣二千四百萬元。
  2.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所定最低投保金額高於前項規定者,從其規定。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準則 第29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