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終身學習課程實施及非正規教育課程補助辦法16

快速跳轉

申請第十四條補助者,應自取得學分證明書之日起一年內為之,逾期不予受理。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終身學習課程實施及非正規教育課程補助辦法》第16條,申請補助的人應自取得學分證明書之日起一年內進行申請,若逾期,將不予受理。 參考資料: - 中華民國政府公告第九三一四六三六九號公告:終身學習課程實施及非正規教育課程補助辦法[最新修改日期:2020/08/13]。該公告包含了對於終身學習課程實施及非正規教育課程補助的相關政策和規定。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終身學習課程實施及非正規教育課程補助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終身學習課程實施及非正規教育課程補助辦法第 16 條規定:「申請第十四條補助者,應自取得學分證明書之日起一年內為之,逾期不予受理。」(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終身學習課程實施及非正規教育課程補助辦法第 16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