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大學學習證書發給準則 第 9 條
快速跳轉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為鼓勵學員終身學習,得公開頒給學習證書並表揚;對於服務優良、推動學員學習成就累積績效卓著之社區大學,得予獎勵。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所提供的法條內容,我們無法找到直接相關的參考資料來回答這個問題。
- 主管機關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社區大學學習證書發給準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