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科以上學校僑生假期課業補習班辦法 第 10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參加假期僑生課業補習班補習之僑生,應繳交之學雜費按學分計算。其標準比照夜間部規定辦理。各校所收補習費用,如有不敷鐘點費之開支得請教育部核實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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