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行機構及受委託機構依本條例第十一條規定,利用電話、網際網路或其他電訊設備銷售運動彩券時,應將前條第一項規定事項列入相關作業管理要點,並於交易過程中適時揭示。
運動彩券管理辦法第9條規定,發行機構及受委託機構在利用電話、網際網路或其他電訊設備銷售運動彩券時,應將前條第一項的相關事項列入作業管理要點,並在交易過程中適時揭示。根據此法規,發行機構及受委託機構在銷售運動彩券時需遵循相關作業管理要點並提供必要的資訊給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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