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利事業捐贈職業或業餘運動業與重點運動賽事專戶及捐贈費用加成減除實施辦法 第 18 條
管理會之任務如下: 一、職業或業餘運動業認可、專案核准、重點運動賽事公告之審查。 二、本專戶之運用及分配。 三、審議受贈對象得收受捐贈金額之上限。 四、捐款之查核及監督。 五、其他與本專戶管理有關事項。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上述法規,營利事業捐贈職業或業餘運動業與重點運動賽事專戶及捐贈費用加成減除實施辦法第18條規定,該管理會的任務包括: 一、對職業或業餘運動業的認可、專案核准以及重點運動賽事的審查。這意味著管理會應該審查與運動有關的機構或個人的資格,核准相關專案以及公告重要運動賽事。 二、負責管理專戶並分配資金。管理會負責監督並確保專戶資金的適當運用和分配,以支持相關的運動項目。 三、審議並設定受贈對象的捐贈金額上限。管理會需討論並確定捐贈給專戶的金額上限,以確保資金的公平分配。 四、對捐款進行查核和監督。管理會負責對捐贈款項進行查核,確保款項的合法性和適當使用。 五、處理其他與專戶管理相關的事項。這包括處理與專戶管理有關的其他任務和事項。 以上是根據營利事業捐贈職業或業餘運動業與重點運動賽事專戶及捐贈費用加成減除實施辦法第18條的解釋。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