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專科學校軍訓教官編制員額資格遴選辦法2

快速跳轉

本辦法所稱軍訓教官,指經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會同國防部遴選,由本部介派至專科學校(以下簡稱學校)服務之軍職人員。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專科學校軍訓教官編制員額資格遴選辦法第2條的規定,軍訓教官是指由教育部會同國防部遴選,由教育部介派至專科學校服務的具備軍職身分的人員。這條規定強調了軍訓教官的身份必須是具備軍職的人員,且由教育部和國防部共同參與遴選和介派的過程。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專科學校軍訓教官編制員額資格遴選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專科學校軍訓教官編制員額資格遴選辦法第 2 條規定:「本辦法所稱軍訓教官,指經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會同國防部遴選,由本部介派至專科學校(以下簡稱學校…」(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專科學校軍訓教官編制員額資格遴選辦法第 2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