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條例第五條所定遺族之範圍及順序,適用本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
根據參考資料,「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施行細則第 6 條」所指的是「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施行細則」第 6 條。這條細則規定的內容在提到遺族的範圍和順序時,受到「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一項至第三項的規定的適用。 我在提供的文章中並未找到「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施行細則第 6 條」的具體內容或相關範例。因此,根據提供的線索,無法提供更具體的解答。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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