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 · 學習⚖️ 募資 · 終極解密起訴書到底怎麼寫前資深檢察官陳樂樂律師|偵查佈局 → 起訴書 → 法庭攻防|完整章節解析看課程大綱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教師職前年資採計提敘辦法5

快速跳轉

本條例第九條第二項所稱具有規模之國內外私人機構,指下列機構之一: 一、國內財團法人或經政府立案之學術、科技等研究機構。 二、國際知名之國外學術、科技等研究機關(構),及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所定參考名冊所列之國外大專校院。 三、經學校認定具有規模且國際知名之國內外研究性私人機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教師職前年資採計提敘辦法第5條規定了「具有規模之國內外私人機構」的定義,包括以下情況:一、國內的財團法人或政府核准的學術、科技等研究機構;二、國際知名的國外學術、科技等研究機構,以及根據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所列的國外大專院校;三、經學校認定具有規模且國際知名的國內外非研究性私人機構。 舉例來說,如果一位教師在某國內的財團法人研究機構中有相關工作經驗,那麼根據本規定,這段工作經驗可以被計算在教師職前年資中。 參考資料: 《教師職前年資採計提敘辦法》 (https://laws.moj.gov.tw/ENG/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90089)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教師職前年資採計提敘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教師職前年資採計提敘辦法第 5 條規定:「本條例第九條第二項所稱具有規模之國內外私人機構,指下列機構之一: 一、國內財團法人或經政府立案之…」(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教師職前年資採計提敘辦法第 5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