園區事業有關外匯業務由中央銀行指定辦理外匯業務之銀行(以下簡稱指定銀行)辦理之。
依據科學園區貿易業務管理辦法第3條,園區事業的外匯業務必須由中央銀行指定的銀行(即指定銀行)辦理。這表示只有中央銀行指定的銀行才有資格處理園區事業的外匯業務。一個相關的範例是,中央銀行根據該法規指定了某個銀行為科學園區事業的外匯業務處理機構。因此,只有指定銀行才能合法地進行該園區事業的外匯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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