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用研發成果所獲得之收入包括授權金、權利金、價金、股權及其他權益。
根據經濟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第23條,運用研發成果所獲得的收入包括授權金、權利金、價金、股權以及其他權益。該條規定了研發成果所帶來的收入類別,包括獲得授權金、權利金等不同形式的金錢收入以及股權和其他權益。這些收入反映了研究開發成果的價值及其在商業活動中的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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