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射載具及太空載具登錄作業辦法 第 15 條
載具型態安全審查與登錄之資訊,主管機關得予公開或供查詢,登錄資訊有異動時,亦同。但涉及登錄人營業秘密或政府資訊公開法第十八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者,就該部分得不予公開或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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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發射載具及太空載具登錄作業辦法第15條,載具型態安全審查與登錄的資訊,主管機關可以公開或供查詢。如果登錄資訊有異動,也可以同樣公開或提供。不過,如果涉及登錄人的營業秘密或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8條第1項各款中的情形之一,對於該部分的資訊可以不予公開或提供。 參考資料:「發射載具及太空載具登錄作業辦法」最新修正发布日期:2021-06-24,資料來源: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委員會太空辦公室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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