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編章節定位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1 分鐘

發射載具及太空載具登錄作業辦法 第 14 條

登錄人為國家太空中心或依本法第四條成立之專責法人時,經主管機關同意得免予提出第八條第一項第二款、第四款、第五款及第九條第一項第二款、第四款文件。

用 AI 讀這條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發射載具及太空載具登錄作業辦法》第14條,當登錄人為國家太空中心或根據該法第四條成立的專責法人時,經主管機關同意,可以免予提供第八條第一款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以及第九條第一款第二項、第四項的文件。 【參考資料】: 1.《發射載具及太空載具登錄作業辦法》第14條。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