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國家太空中心績效評鑑辦法4

快速跳轉

評鑑委員應遵守利益迴避原則,不得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圖謀其本人及關係人之利益。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國家太空中心績效評鑑辦法第4條,評鑑委員在履行職務時應遵守利益迴避原則,不得濫用職務權力、機會或方法,以圖謀自身或關係人的利益。在評鑑過程中,委員應客觀公正地評估國家太空中心的績效,不受私人利益影響。如果評鑑委員利用職權為自己或關係人謀取利益,將違反該法條的要求。有關條文的具體解釋和相關案例,需參考國家太空中心績效評鑑辦法以及相關法律規定的解釋和指引文件。

  • 關係人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國家太空中心績效評鑑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國家太空中心績效評鑑辦法第 4 條規定:「評鑑委員應遵守利益迴避原則,不得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圖謀其本人及關係人之利益。」(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國家太空中心績效評鑑辦法第 4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