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表演藝術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 第 9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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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機關於保存維護計畫中提出保存者輔助原則與方法,應依登錄項目特性、現況及保存維護需求整體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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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傳統表演藝術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9條,主管機關在編制保存維護計畫時,應根據登錄項目的特性、現況以及保存維護的需求進行整體評估。這條規定強調了主管機關在制定保存維護計畫時應考慮登錄項目的特性、現況和保存維護的需求,以制定相應的保存措施和方法。這樣可以確保對傳統表演藝術進行適當的保存和維護,並促進其傳承和發展。 參考資料: - 《傳統表演藝術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行政院文化部,2013年修正,https://reurl.cc/bky5nq
- 主管機關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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