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公有文化創意資產利用辦法 第 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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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機關應釐清其管理之公有文化創意資產相關權利歸屬,並建立智慧財產權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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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文化部公有文化創意資產利用辦法》第7條,管理機關應釐清其管理之公有文化創意資產相關權利的歸屬,並建立智慧財產權管理制度。根據該條款的規定,管理機關需要確定公有文化創意資產的權利歸屬,並制定相應的智慧財產權管理措施。這保護了公有文化創意資產的權益,並有助於管理機關更好地進行資產的運作和利用。
- 智慧財產權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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