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法 第 5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主管機關應進行水下文化資產之普查,或就個人、團體通報之疑似水下文化資產,依本法所定程序調查、研究及審查後,予以列冊及管理。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