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文化資產處理辦法 第 1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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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原住民族文化資產處理辦法第14條的規定: 1. 在主管機關辦理保存者認定時,除了依照本法及相關法令所定的認定條件外,還應調查原住民族文化與被提報保存者之間的社會與文化關聯。這包括身分關係、習俗和禁忌等因素。 2. 對於被認定登記為傳統智慧創作者並擁有原住民族無形文化資產或文化資產保存技術的原住民族人民,其作為保存者的認定應以該智慧創作的專用權人為優先考慮。 根據以上的資料,我們可以了解到在處理原住民族文化資產時,主管機關需要調查保存者的身份及其與原住民族文化的社會和文化關聯。此外,若原住民族的無形文化資產或文化資產保存技術已經被認定登記為傳統智慧創作者,則其作為保存者的地位應受到優先考慮。
- 主管機關名詞
- 第十二條條文
- 法令名詞
- 原住民名詞
- 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法規
- 原住民族文化資產處理辦法 第 12 條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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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