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辦法依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第十四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对于文化藝術工作者及事業著作權保障辦法第 1 條,根据该法条第二項规定,该法规是依据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第十四條第二項所制定。具体来说,该法规旨在保护文化艺术从业者的著作权益,促进文化艺术发展。该法规的制定,是为了兼顾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保护著作权人的权益,同时也鼓励著作利用人适当利用作品,进一步推动国家文化的发展。这体现了著作权法的立法宗旨,重视保护著作人的权益,使其作品能够因社会其他成员的支持而能够公开发表,从而促进文化的发展。 参考资料: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第十四條第二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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