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展或拍賣之文物藝術品標本進口免繳納稅款保證金辦法 第 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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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參展或拍賣之文物藝術品標本進口免繳納稅款保證金辦法第2條規定了參展或拍賣的文物、藝術品、標本進口時可以免繳納稅款保證金,並且適用該辦法的相關事項。如果本辦法未規定的事項,則根據其他有關法令的規定來處理。 參考資料: - "參展或拍賣之文物藝術品標本進口免繳納稅款保證金辦法" - 文化部, https://wsr-oc.tcoo.gov.taipei/Download.ashx?u=LzAwMS9EUkVBRC8xMDIxLzE4Nzgvb3JnL01lZGlhX2Jhbm5lci9DYW5BVDEucGRm&n=5Lic5Zyw5YWz57qp5buj5pWZ5pyN5qyh6aSh5a2X6K2vLnBkZg%3D%3D
- 拍賣名詞
- 法令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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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