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各處室視業務需要分科辦事。 本會對海外學人及留學生聯繫服務事項,得以「海外學人及留學生服務中心」名義行文。
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的辦事細則第 3 條是指該委員會根據業務需要而進行分科辦事。根據這條規定,該委員會可以成立「海外學人及留學生服務中心」,並以此名義進行海外學人和留學生的聯繫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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