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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辦事細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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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各處室視業務需要分科辦事。 本會對海外學人及留學生聯繫服務事項,得以「海外學人及留學生服務中心」名義行文。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的辦事細則第 3 條是指該委員會根據業務需要而進行分科辦事。根據這條規定,該委員會可以成立「海外學人及留學生服務中心」,並以此名義進行海外學人和留學生的聯繫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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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辦事細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辦事細則第 3 條規定:「本會各處室視業務需要分科辦事。 本會對海外學人及留學生聯繫服務事項,得以「海外學人及留學生服務中…」(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辦事細則第 3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